我省全面清查“人情保”“错保”

09.07.2014  12:31
  记者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针对当前我省一些地方低保工作存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

  “在一些基层农村,低保仿佛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人情保’、‘关系保’一定程度存在,民怨纷纷。”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集中力量对全省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批准纳入,对已批准纳入的坚决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认真检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

  目前,我省城乡低保对象达89.45万人,去年,全省共支出城乡低保金18.09亿元。为了给低保“救命钱”上一道“阳光锁”,省民政厅表示,将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案件进行核实和集中查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要依法予以追回。

  为建立长效机制,我省将健全完善信息核对平台,对救助申请家庭的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纳税、公积金等“家底儿”进行逐一核对,坚决纠正和杜绝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就纳为低保对象的做法,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将“开着宝马车吃低保”、“死者吃低保”等“李鬼”打回原形。

  “申请成为低保家庭后,也并不是一劳永逸。只要你领低保一天,就会一直公示。”省民政厅表示,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廖振华 任劭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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