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悦读故事”:永安市检察院罗奕炫

21.05.2014  18:07

以人为本铸亲和 公平正义促公信

三明永安市院 罗奕炫

 

各位领导、各位检察同仁,大家好:

首先我感谢省院提供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机会能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一起谈谈读书的心得体会。谈到读书,我国著名文学大师杨绛有个精妙的比喻:“读书就好比是串门,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先打招呼,也不怕打搅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便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也不问他属于古代现代,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

在这次读书活动中,出于对检察事业和公诉工作的热爱,我选择了逄政的这本《主控官笔记》来和大家分享读书感受,这本书的副标题叫做“什么是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作者以案析法、借案议事,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遭受法律困境时的解决之道。

书中《十八只锅贴引发的劫案》的案例让我感触很深,在这个案例中,作者通过“量刑反制”法成功避免了一个带刀截取十八只锅贴和两个鸡肉串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困境。无独有偶,本院侦监科也曾受理过类似的案件:一个被骗至本地流浪多日、饥肠辘辘的犯罪嫌疑人在本地超市熟食区内盗窃了两张肉饼、两个麻花和一瓶饮料。或许是因为太饿了,嫌疑人直接在超市内吃掉了两个肉饼,其在出口处被超市安保人员抓获时因发现随身携带水果刀,被公安机关以携带凶器盗窃为由移送批捕。本院审查后认为,该案并无证据显示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刀具是为盗窃所准备,且考虑到嫌疑人因被骗流落本地举目无亲身无分文,因饥饿难耐而盗窃食品,主观恶性小,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诚如书中所言,“法律或许是冷酷的,但我们可以用温暖的方式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机械适用法律可能得出违反普罗大众朴素情感的话,或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解读出法律本身所具有的温度。在这些案例中,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让法律原本冰冷的面目也变得温暖起来,增进了司法工作的亲和力。

有人说,“对社会大众而言,法律这个城堡或许有些神秘,而这种神秘让他们无法彻底的托付与信任”,于是现实中便出现了书中所写《老妪的红包与悍汉的铁棍》这样两种极端情况,但司法实践中,也有群众在艰难困境中坚信着法律的公信力。那是一位在交通肇事案中失去独子的父亲,他在案件判决后找到公诉此案的我,告诉我案件附民部分判决执行时遇到的种种困境,向我们咨询这案件还能通过法律途径做些什么?在整个咨询的过程中,他既没有声嘶力竭的控诉,也未曾泪流满面讲述自己的不幸。只有当他提到他那已与他一般身高的孩子时,语带哽咽,让人动容。送那位父亲离开后我心中百感交集,法律或许不是万能的,但也正是这些在艰难困苦中坚信法律的群众成为我们检察人坚守法律信仰和法治追求的不竭动力,唯有如此,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照进每一个人的生活。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检察人读书不是为了拿文凭或者升官发财,而是为了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的法律人。读书不能帮我们解决所有问题,却能给我们一个看待事物更好的视角。书读多了,内心便不会决堤;读书到了最后,是为了让我们更宽容地去理解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让我们在无所依靠或者无所事事的时候,内心中有一种严肃的力量推动着自己前行,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做到以人为本铸亲和、公平正义促公信。

    以上就是我的读书体会,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