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召开2014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警方严厉打防盗窃违法犯罪相关情况

20.05.2014  17:04

3月20日10时,市局召开2014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警方严厉打防盗窃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红卫,市局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陈敏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宫伟向参与打击盗窃犯罪的群众现场颁发奖金。会后,陈红卫副局长就我市警方打击盗窃违法犯罪相关情况接受媒体采访。 新华社、中新社、人民公安报、中国网、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新闻频道《现场》、省教育台、福州电视台《福州新闻》、《新闻110》、《攀讲》、 福建新闻广播、交通906、FM987私家车广播、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法制今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东南网 等20家媒体29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重拳出击 众拳打击

福州警方严厉打防盗窃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福州警方从去年12月起连续部署开展了打防扒窃犯罪专项行动、六城区打击盗窃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发起凌厉攻势,全力遏制盗窃警情高发态势,取得显著战果。据统计,1至2月,全市破获年内盗窃案件492起,同比上升55.2%,通过强势打压,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1.3%、7.2%。2月18日至3月18日一个月内,六城区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36名,其中刑事拘留255名。

期间,我市警方围绕打防盗窃违法犯罪,多警协作、综合施策: 一是 加强工作问责力度。市局专门出台了《2014年城区公安机关盗窃打防工作问责规定》,认真落实奖惩措施,有效督促各城区开展打击防范工作; 二是 强化盗窃警情研判。全面梳理城区两抢一盗警情高发的时段、地段,并合理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范、便衣巡查、预伏守候工作,力抓现行; 三是 运用科技打防犯罪。开展移动车卫士GPS定位系统打击电动车盗窃犯罪业务培训,将车辆投入到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地段,实施精确打击犯罪; 四是 组建反扒工作专班。成立由民警和保安力量组成的反扒专班,深入案件高发时段以及公交站点、医院、商场等复杂场所、地段开展反扒工作; 五是 开展区域专项打击。针对个别城区的警情发案特点,开展打击专项工作。仓山分局从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共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103名,其中刑事拘留78名,破获各类盗窃案件145起。

同时,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盗窃,我市警方于去年12月专门设立了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证、抓获盗窃违法犯罪分子的群众予以奖励。截至目前,共有35名群众参与警方打击盗窃行动,其中:有29名群众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有1名群众当场协助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有5名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市警方从中抓获各类盗窃犯罪嫌疑人35名,共兑现群众奖金人民币83000元。

下一步,我市警方将结合3月19日省公安厅部署的“猎狐捕鼠”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迅速兴起行动高潮,形成全面打击效应,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省会中心城市的安定稳定。

 

警方打击盗窃典型案例:

1 、晋安分局破获“1.13”重大盗窃案。 1月16日,该局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男,37岁)、韩某忠(男,22岁,均为连江县人)等4人,查明4人经事先预谋,于1月13日晚在晋安区西园新苑小区一麻将馆内与货主杨某佯装交易,趁其外出借电子秤不在店内之机,将一座价值43万元的金佛塔盗走(已追回)。

2 、马尾区局破获“1.28”重大盗窃保险柜案。 2月22日、24日,该局先后在南平、四川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兵(男,36岁)和张某(男,32岁,均为四川省人),追回赃款6万余元,查明二人于1月28日窜至马尾区水产批发市场B区林某家中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19万元人民币和金器若干,案值20万余元。

3 、仓山分局摧毁少年入室盗窃犯罪团伙。 2月25日,该局抓获陈某佳(男,17岁,广东韶关人)等犯罪嫌疑人5名,查明该团伙2月从广东韶关流窜至我市仓山区金山、上渡、师大附近小区,采用低楼层攀爬方式入室盗窃疯狂作案,其中于2月22日在正祥滨江小区入室盗窃黄金、电脑等财物价值10余万元。

4 、台江分局破获系列盗窃机场大巴乘客财物案。 1月12日,该局远赴江西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辉(男,38岁)、刘某龙(男,34岁,均为江西丰城人),查明二人于2013年11月26日,在从长乐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前往福州市区的途中盗走乘客林某放在行李架上的手提包内人民币2万元、港币30万元,潜回老家后用赃款购买汽车两辆,余下现金6万余元人民币(均已追回),另经并串深挖破获其它6起机场大巴盗窃财物案。

5 、鼓楼分局摧毁特大扒窃团伙。 3月6日凌晨,该局在仓山区湾边中截村民房内抓获刘某良(男,32岁)、黄某狮(男,41岁)、韦某(男,38岁)、银某照(男,44岁,均为广西来宾人)等14名扒窃犯罪嫌疑人,并在其暂住地缴获赃物手机26部,查明该团伙成员以3至5人纠合为一作案小团伙,分工明确、相互掩护,在鼓楼区各繁华地段及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作案30余起。

 

群众参与打盗窃典型案例:

1 、学校保安吴某抓获1名盗窃嫌疑人。 去年12月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男,27岁,云南人)到福飞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盗窃,在一学生宿舍盗走电脑4台,总价值1万多元。12月27日10时许,王某成再次来到该学校作案,被学校保安吴某认出,当场将其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审,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承认了其盗窃电脑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吴某3000元。

2 、5名群众在菜市场合力抓获3名小偷。 1月4日上午8时,群众饶某在仓山区金山街道秋爽苑菜市场买菜时,发现3名男子不时尾随买菜妇女,伺机扒窃。随后,饶某通知4名老乡来菜市场对嫌疑人进行围堵。当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另外两名男子掩护下,对一名妇女实施盗窃时,饶某与4位老乡立即上前将3名嫌疑人当场抓住。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饶某等5人9000元。

3 、群众曾某抓获1名公交车扒窃嫌疑人。 1月19日,群众曾某在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新区学生公寓公交车站坐55路车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扒窃手机。曾某在嫌疑人宋某扒窃得手后,立即顺其逃跑方向将其按倒制服在地。目前,嫌疑人宋某已被刑事拘留。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曾某3000元。

4 、群众王某制服1名路面扒窃嫌疑人 。2014年1月16日18时许,群众王某在晋安区斗门天桥下西北侧安全岛上发现嫌疑人黄某正在扒窃,便主动出手抓获现行,扭送至派出所。经审,嫌疑人黄某承认了其扒窃作案2起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王某3000元。

5 、群众阮某抓获1名盗窃电动车嫌疑人。 2014年1月5日10时,群众阮某发现嫌疑人赵某在晋安区鼓山永辉超市出口处盗窃电动自行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目前,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根据我局规定,奖给有功群众阮某3000元。

 

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设立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内容及标准:

1、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抓获现行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2、受害者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3、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4、群众举报盗窃嫌疑线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5、群众协助办案民警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     

6、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