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住房救助保障工作

23.03.2015  13:31

  我市积极推进住房救助保障工作:1.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做到应保尽保。2.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实施城镇住房救助,对享受全额低保金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三无”特困人员,免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3.在财税、金融和用地方面给予优惠,通过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农村家庭住房救助工作。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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