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海监多举措强化海陆协同执法

23.09.2016  11:05
  1.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加强重点和敏感区域监控。与省总队、县大队开展横向、纵向联合行动,杜绝非法填海。2.与局海域、动管中心等部门联系,了解用海项目审批进展情况,跟踪监管用海项目,防止未批先建。3.与边防、海警等部门建立联勤执法合作和案件移送机制,提高打击盗采海砂的执法威慑力。4.组织涉海单位及海洋环保专家等参加执法活动,各单位按职责检查海岸和海洋工程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临海企业海洋垃圾整治情况等。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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