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偿赎买森林资源林木资产

04.06.2018  00:58

集体森林资源和承包经营的林地林木可流转国有林场经营

  记者近日从市林业局获悉,今年我市各省属国有林场加大对集体森林资源和公司、个人承包经营的林木赎买流转工作力度,扩大经营规模。

  据了解,去年1月,我市印发的《福州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并通过统筹林业专项资金,多形式流转符合条件的集体森林资源和承包经营的林地林木,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护生态。

  原则上,权属清晰、林地集中成片且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森林资源,或相邻国有林场经营区的小面积林地林木资源的、有意愿流转的经营者,均可登录市林业局网站(http://fzly.gov.cn)通知公告栏登记,或与市国有林场管理处联系,通过赎买、租赁、合作造林、委托管理等方式流转经营权。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联系电话:83319729、8334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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