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07.09.2015 11:33
本文来源: 政府
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设立基金,用于帮助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市、县(市)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其中市本级设立500万元的救助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实行专项管理,对社会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的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县(市)两级医保中心作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五城区由市级管理,承担基金日常管理工作,据实办理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提出的支付申请。
本文来源: 政府
07.09.2015 11:33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