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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21.09.2016 21:39
本文来源:
政府
将组织1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期限3个月。对象为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且已申领《
就业创业证
》的我市生源毕业生及在榕高校毕业生。经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双困毕业生
”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见习单位可申报见习岗位,按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月135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留用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予以见习补贴。
本文来源:
政府
21.09.2016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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