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获“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奖”

26.10.2018  10:02

  记者昨日从市外侨办获悉,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通知,继2010年、2012年、2014年我市连续三届获“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奖”,2016年获“国际友好城市特别贡献奖”后,今年我市再次获得“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奖”。

  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奖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在国际友好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区市,这也是我国国际友城工作的最高荣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福州外事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已正式缔结了16个国际友好城市,并与各友城在不同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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