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项法规作修改将重新公布

23.08.2018  09:45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福州市绿化保护带若干规定》《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这三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相关修改决定已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公布《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项法规也将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下载
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金句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政府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