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我国区域规划和政策不存在过多过滥问题

29.05.2014  01:15

针对我国区域规划过多、过滥的质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范恒山28日说,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明显。从各个区域板块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对独立的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我国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不存在着过多、过滥和遍地开花的问题。

范恒山在发展改革委举办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幅员广、地区差异大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对地方经济发展只能分类指导。从各个区域板块的实际出发,相对独立地制定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从表面上看,区域政策是分散的,但实际上尊重了不同区域发展的客观实际,体现了分类指导的理念。

范恒山说,表面上看,我国的区域政策是区域性的、特殊的,但实际上是与国家意志一致,是国家意志在局部的体现和落实。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使宏观调控“一刀切”的状况得到改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是中央部门和地方共同研究制定的,既体现国家战略意志,又体现地方的实际需求,把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

他说,在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所给予的特殊政策只有发展非常落后的贫困地区和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地区。国家专门对赣南原中央苏区等老、少、边、穷地区出台了指导文件,对这些地区给予了一些特殊的支持政策。

范恒山表示,对于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地区,如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福建平潭等,中央给了一些特殊的政策。这是为了承担起促进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任务。制定这些特殊政策充分考虑了周边的环境、试验的需要和国际通行的规则。例如,平潭试验区涉及到两岸的合作和交流;横琴和前海都涉及到粤港澳的合作。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数十个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包括建立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广州南沙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港澳合作示范区、连云港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等。

随着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区域政策的实施,我国区域发展差距拉大的现象得到初步抑制,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从2007年起,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东部,从2008年起一直到去年,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增长速度全面超过东部,扭转了长期以来区域增长“东快西慢”的格局。

范恒山说,我国区域政策的出台还推动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区域增长极。一批新的增加极在中西部地区应运而生,包括成渝地区、北部湾地区、长株潭、武汉城市圈、皖江城市带。这些经济增长极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记者 江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