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批复同意组建我省“接驳联盟”

01.04.2016  10:58

  3月29日,省厅印发《关于福建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方案的批复》,同意按照自愿自律原则,由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厦门特运集团鹭岛长途客运有限公司作为发起单位,组建我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接驳联盟”另设监事会,由3家发起单位以及福、厦、泉以外的设区市各选派一家接驳车辆数最多的加盟企业作为代表组成。

  接驳联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驳点的规划、设置并实行统一管理;接驳点管理人员配备并实行统一管理;接驳运输车辆进接驳点“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的信息登记并进行通报;开发应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信息服务平台;联系、对接全国接驳运输联盟等,以进一步提升我省长途客运集约化程度、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厅运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