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14.09.2014  20:04

    为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厅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加强厅机关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根据《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9号),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商务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办法共九条,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机构和人员、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等内容。该《办法》于2014年9月4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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