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寻访:福建“最美教师”

22.03.2017  14:23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

  此次寻访活动对象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职在岗教职工,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思想素质优秀、职业道德高尚、教学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果突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产生60名推荐人选,其中各地推荐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不超过1人。评选采取地市推荐、网络评选、专家评选、公示等程序环节,最终确定10名“最美教师”、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为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福建省教育厅拟编撰“最美教师”和“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先进事迹并编印成册,制作“最美教师”人物典型事迹宣传片。同时,在教师节前夕举行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结果发布仪式,组织“最美教师”事迹报告团赴各级各类学校宣讲,在全省教育系统营造学习“最美教师”,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