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中心的通知

19.12.2014  18:09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为加强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中介组织及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中心,中心主任:朱国洪(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主任)兼,副主任:赖桂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副主任)兼、纪俊杰(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科员)。

一、服务中心职能

指导、协调、规范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负责中介机构信息登记、信息采集、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服务中心地点

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