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解答成年人变更姓名应该如何办理

04.05.2018  08:52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读者林先生:我是成年人,想变更现在的名字,办手续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福州市公安局瀛洲派出所窗口民警潘丽萍: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变更名字,需要携带下列材料,前往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1.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报告,以及不存在不予变更情形的承诺书。

  不予变更的情形:1.因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的,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3.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做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4.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5.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6.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