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当选省长 成国内首个向宪法宣誓就职省长
据人民网福州1月15日电 在15日下午召开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于伟国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宣誓词,正式就任福建省新一任省长。于伟国也成为正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以来国内首个面向宪法宣誓就职的省长。
当天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省人民政府省长。经选举,于伟国当选为新一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走向常态。2015年9月25日,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当天,刚当选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双瑜、彭锦清,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吴洪芹、林武、林依标、林钟乐、周秀光也一起向宪法宣誓。
简历
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文登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4年10月起历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级干部,厦门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11月起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9年6月起任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兼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4月起任省委副书记;2015年11月任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民政府省长。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海西晨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