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伙佬违规收受节礼
东南网2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2日,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均为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节日病”问题,共涉及20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及以下14人。
上杭县委政法委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间,上杭县委政法委用公款购买总价23335元的轩尼诗(XO)等高档酒,用于公务接待;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间,该单位工作人员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4487元(另案处理)。对此,上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阙春林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5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10月,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出差伙食补助名义,向93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92640元。2016年1月,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惠芳受到党纪立案调查,该局局长吴瑞添、驻局纪检组组长黄平受到诫勉谈话。
南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丁瑞金违规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2013年1月至11月,丁瑞金先后多次在高尔夫球俱乐部接待南安同乡会、商会人员,公款打高尔夫球和用餐接待费用共计3.8万元。2015年10月,丁瑞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利亚事业部部长、党总支纪律委员廖岳祥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0月8日,廖岳祥接受与业务有往来关系的工程队老板的邀请,参加KTV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陪酒服务。2015年10月,廖岳祥受到党纪立案调查。
宁德市供销总公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宁德市供销总公司经理黄贵芳、副经理章天招与杨良林、会计林丽芳,集体商议用公司经费9500元购买购物卡,作为节日福利发放。黄贵芳、章天招、杨良林、林丽芳及出纳詹峰分别领取价值1500元的购物卡,剩余购物卡由黄贵芳保管。2015年11月,黄贵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章天招、杨良林、林丽芳、詹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和剩余购物卡。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照明管理科科长卢家才、财务科副科长陈宁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5年4月10日至12日,卢家才、陈宁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私自到常州、泰州等地参观、游玩,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档香烟。2015年6月,卢家才、陈宁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福清市江镜镇吴塘村支书陈国荣、村主任吴孝光违规赠送礼金、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陈国荣和吴孝光为感谢时任江镜镇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的关照,向其赠送2000元现金。此外,为争取时任江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林观平(另案处理)在征兵工作上的照顾,吴孝光分别于2014年、2015年春节前夕,赠送林观平共计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2015年12月,陈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吴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化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伙佬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3年至2015年的每年春节,黄伙佬多次收受县殡仪馆负责人邱恒辉(另案处理)以年终奖金名义赠送的3000元节礼。2015年9月,黄伙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
省劳动政策法律咨询中心主任洪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洪光长期自驾公车上下班,其中2014年1月至8月的周末或节日期间,多次自驾公车携带家属办私事。2015年12月,洪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编辑:李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