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信彰显法官为民情怀

09.12.2014  14:29
  “我作为外省的农民工,在举目无亲的平潭受伤,经济极度的困难,平潭法院的执行工作人能很快为本人拿到工伤赔款,充分体现了你们执法为民的爱民情怀。”日前,一封文字质朴却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从千里之外的贵州省水城县潘龙乡寄送到了平潭法院。

  申请执行人魏某是一位从贵州来岚务工的农民工,在平潭鑫某公司当驾驶员。2012年6月26日,魏某在检查自己驾驶的车辆时发现后轮胎中间夹着小石头,便用小铁锤敲打轮胎,不料引起轮胎爆炸致使其左眼严重创伤。虽经治疗,然而左眼再也无法重见光明了。

  身体的重创让魏某几近崩溃,鑫某公司却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宣称和魏某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肯再支付任何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魏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解决劳动争议。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鑫某公司赔偿27万多元人民币。法院判决已下,鑫某公司却置之不理,拒不履行判决内容。

  无奈的魏某再次走进法院,申请执行该笔款项。案件分到了执行局陈宁法官手中,陈宁法官知道这是一起农民工工伤案件,当即通过法院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冻结了一笔被执行人鑫某公司账户上的资金。正当陈宁法官为可以快速执行这起涉民生案件而松了一口气时,鑫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找上门来,对陈宁法官说该笔资金乃别人借他账户进行转账的款项,不料刚进去就被法院冻结了,因此其公司要提起异议。“如果被执行人提起异议,等走完法律程序又要花一段时间了,这样不利于执行人的后续治疗。”陈宁法官心里寻思道。于是,陈宁法官拉着陈某来到旁边的调解室,和他聊当前企业诚信的可贵,谈民工打工的艰辛,于情于法地将各种利害关系向他一一告知……一番话语诚恳,陈某被打动了,最终表示同意法院扣划该笔钱。案件从执行立案到申请执行人领到全部款项,花了不到2周。

  据悉,平潭法院近年来加大力度整治“六难三案”,充分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积极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