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规范网约车发展 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14.10.2016  19:39

  福州新闻网10月14日讯(记者 邱陵)随着全国各地网约车新政的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网约车的定位、管理、价格等,备受各方关注。14日,福建连续出台两份文件,一份是福建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另一份是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发展网约车,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福建省政府发布的文件对出租汽车服务定位是,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根据文件精神,福建明确规范网约车发展,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网约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经营方面,福建省政府出台的《意见》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中提到,各地要根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行政许可条件。其中,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福建省设立企业法人机构(已取得本省巡游车经营资格的除外),在服务所在设区市设立分支机构(已设立法人机构的除外),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意见》还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各地要抓紧协调网约车许可事项进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网约车许可工作规范,明确许可工作流程,细化申报材料清单,缩短许可工作时限。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基础题库,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简化考核环节,缩短考试等候时间,探索建立统一便捷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为申请人提供分时段、分场次、便民高效的考试服务。

  同时,鼓励各地对网约车运输证发放实行备案制,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依据规定条件对申请接入平台的车辆进行审核,将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向许可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各城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