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旅游食品安全拟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22.07.2016  12:36

    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福建省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旅游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部门配合协作,提升旅游食品安全共治水平。

  《意见》提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旅游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包括督促旅游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食品安全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毒蘑菇、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严厉查处旅游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把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强化旅游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支持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承担旅游团队的餐饮服务工作;通过透视厨房、直播厨房、网络厨房等多种方式,实现“明厨亮灶”;强化旅游食品监督抽检与信息公示,并依法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

  《意见》强调,要全面强化旅游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积极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健全完善旅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意见》要求,各地旅游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强化配合协作,积极争取把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协作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旅游食品安全共治水平,为福建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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