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出台意见支持闽江学院提升办学水平

10.07.2015  11:54

  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闽江学院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的若干意见,支持闽江学院努力建设“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争取尽快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跻身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争取更名为闽江大学。

  市政府还推出多项政策,支持闽江学院更自主地办学。支持闽江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参照省内老高校的标准,动态调整内设机构。支持学校申报设置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适当增加闽江学院高级岗位比例与数量,在市公务员局核准的各类岗位人员结构比例与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发展与工作需要自主调整使用岗位。支持学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人员招聘办法。

  意见提出,将加大建设闽江学院的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在确保生均财政拨款达到中央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学校的投入,稳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参照省政府支持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力度,2016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平台、人才培养与引进、条件装备等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