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实施意见促进乡村振兴 农村贫困人口后年全部脱贫

27.03.2018  09:05

  福州新闻网3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目标,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35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今年要完成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加快发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七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到2020年七大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过1.5万亿元。

  与2016年相比,今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3%以上,到2020年减少10%以上。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实现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培育发展安溪茶叶、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连江水产等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元的一县一业。

  此外,我省今年还要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和垦区集团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