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失信 福建省委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

11.07.2014  12:23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精神,省委文明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民航福建监管局、南昌铁路局联合制订了《福建省贯彻落实“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其中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的基础上,福建省还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等举措,坚持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强化“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舆论氛围。这些举措包括:联合组织“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新闻发布会;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新闻频道和交通广播频率、海峡都市报等媒体每月组织一次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示;东南网、“文明风”网与省法院对接,一方面与省法院政务网的“执行公示”栏目进行对接,将失信被执行人在“黑榜”上予以曝光公示,一方面积极树立正面榜样,对诚信守法的模范、知耻改进的典型列入“红榜”,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附《福建省贯彻落实<“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