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签署惩戒失信备忘录 榕将发布诚信红黑榜

22.08.2014  20:50

  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市文明办、市中院、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建委七部门近日联合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要求各部门积极落实备忘录,确保8月底前完成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推送及实施信用惩戒。

  备忘录明确了信用惩戒对象、惩戒内容、惩戒范围、惩戒方式。根据备忘录,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办理信用卡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据悉,为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良好社会氛围,我市将通过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开展诚信教育等一系列措施,推动诚信建设。

  (福州日报记者 熊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