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批2018年惠民资金将提前下达 涉及多项补助

10.12.2017  10:42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加快落实2018年惠民实事,省财政厅近日连续提前下达一批涉及优抚对象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社区居委会运转和就业专项等资金。

  此次提前下达的6.06亿元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伤残人员、“两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以及在乡复员军人等的补助;下达的0.51亿元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等;下达的12.9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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