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以享受惠民补贴为由 虚构汽车退税诈骗获刑
11.12.2014 12:40
本文来源: 法院
去年12月底,被告人易某原接到同案人“红毛”(另案处理)电话邀请后于次日来到莆田市,并住在同案人“红毛”等人租住的房内。同日起,被告人易某原在该套房内,按照同案人“红毛”的安排充当“一线”,即冒充汽车销售人员,使用同案人“红毛”提供的“一线”手机负责拨打车主电话,以可享受国家汽车退税惠民补贴为由,诱骗车主拨打由“二线”同案人“红毛”、“小黑”(另案处理)控制的虚假国家税务总局财政补贴中心电话,以继续完成诈骗行为。
今年1月,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在该出租房内抓获被告人易某原等人,当场查扣用于作案的“诺基亚”手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联通号码卡、移动号码卡、车主信息资料清单、诈骗流程图、台词等物品。至案发止,被告人易某原和同案人共拨打“一线”电话1802人次。其中,被告人易某原在三天内就打“一线”电话635人次。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易某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未遂)。易某原不服提出上诉。
莆田中院依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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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4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