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送文书上门暖人心

14.03.2022  17:39

  近日,惠安法院净峰法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行动不便群众送文书上门,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吴某于1999年向该院起诉离婚,该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现吴某一家需办理低保,村委会要求提供离婚证明材料,但吴某因年代久远不慎丢失该判决书,且因患精神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无法调取,其侄女特向该院求助。

得知上述情况后,净峰法庭庭长王秀忍第一时间与院档案室联系,了解到可以通过内部借阅途径帮助调取。从符合既定程序和便利当事人角度出发,在与当事人及村委会核实身份和具体情况后,严格遵照程序办理借阅手续。收到求助后的第二天,王秀忍一行上门将该文书送交吴某母亲。

据悉,惠安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紧扣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主动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新途径,竭尽所能解民忧纾民困,切实将为民司法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