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在泉州首创庭审设证人房 可不露面作证

26.08.2014  12:39

  左侧的玻璃房间(画圈处)即为证人房间,可屏蔽证人身份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6日讯 证人出庭缺位,是我国刑事案件庭审中的普遍现象。担心事后被打击报复、与被告人有特殊关系,担心日后相处尴尬,是证人不愿出庭的一大原因。

  为此,惠安法院、检察院联合为证人定制了一套保护措施,其中“我看得见你,你看不见我”的庭审证人房间,能让证人在不露脸、不暴露真实声音的情况下出庭作证。这项措施在泉州地区尚属首创。据最新统计,经惠安法院庭审的刑事案件,证人出席率已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