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禁乘飞机 “老赖”主动还欠款
04.03.2015 13:33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介绍,年前惠安县村民阿香急匆匆跑进惠安法院执行庭的办公室询问如何偿还三年前欠下的一笔债务。
原来,2011年2月份,阿香的老公卫某因投资工程急需资金向同乡村民王某借了11万元,双方约定三年内还款,但直至2014年4月份,卫某都未将全部欠款还给王某,为此王某将卫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2014年春节期间,卫某已归还王某3万元欠款,余欠8万元。在法院的调解下,卫某和王某签署调解协议,卫某需于当年8月5日之前偿还余下全部欠款。
调解当日,卫某当即付了4万元给王某,之后未再支付其余款项。当年的8月底,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执行未果,卫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卫某之后去到西安做生意,直至今年春节准备回家过年,乘坐飞机时却被告知自己已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无法搭乘。无奈之下,卫某便只好联系家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介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除被限制搭乘飞机、火车软卧,还会被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相关当事人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诚信为人。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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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5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