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检察:异地侦查员远程“当庭作证”

15.11.2015  23:15


    福建检察网11月15日讯(陈雪阳)“我向法庭郑重宣誓:我以人格和良知保证,忠于法律,如实作证,如果作伪证,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在泉州惠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庭审现场,一名正在外地办案的惠安县检察院侦查员通过远程作证平台“出庭作证”,这是该院在提起公诉中首次实现异地证人“当庭作证”。

被告人谢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其在庭审中辩解受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取证行为是否合法涉及证据的可采性,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需要侦查人员当庭与被告人进行对质,以判断供述的真实性。但是该案2名侦查人员均出差在外,为准确定罪量刑,该院即申请正在异地出差的2名侦查员通过远程作证平台“出庭作证”,详细描述抓获谢某的经过及讯问过程,经过详细的对质,被告人当庭认罪。

    据介绍,惠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共同推进证人出庭工作,在法院科技法庭,搭建了“远程作证平台”、“庭审监控系统”、“证人隐身作证室”等,有效利用科技手段,防范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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