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紫山镇原副镇长受贿 多次叫男友帮忙拿赃物
26.11.2014 12:41
本文来源: 新华
惠安县紫山镇原副镇长陈某某(女)受贿5万元,近日一审被洛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半。法院查明,陈某某受贿时,多次叫男友王某某帮忙拿东西。
陈某某今年51岁,在担任紫山镇副镇长期间,主要分管水利、农业等工作。法院查明,她受贿集中在2007年至2009年。阿昌是紫山镇黄塘溪六期整治工程的承建商,他为了让陈某某帮忙协调征地问题,关照工程质量检查,多次行贿陈某某。2008年春节期间,陈某某不在家,阿昌打电话说要送她土特产,她让男友王某某去取,过后发现阿昌送的不是什么土特产,而是2瓶白酒和1万元现金。此后陈某某还多次让王某某帮忙拿别人行贿她的财物。
阿昌供述,他送钱物给陈某某后,陈某某对他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尺度放得很宽。
今年2月,陈某某受贿案发,归案后她退出全部赃款,并有立功表现。法院认为,陈某某有立功、全部退赃、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对她作出从轻处理,一审判她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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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