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总结

19.02.2016  13:00
2015年以来,惠安县政府法制办在县政府办公室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总结部署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出台《惠安县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并下发各镇各部门。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报备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由惠安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2013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9份,2014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份,并下发《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惠政〔2015〕告3号)。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规定,参与起草或审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015年共报备规范性文件28份。 三、做好“权力清单”工作 惠安县政府法制办参与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开展的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全县34个县直部门(单位)纳入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共梳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4086项,公共服务事项480项。经审核,共保留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717项,整合精减369项;保留县级公共服务事项389项,整合精减91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5项。审核梳理行政权力的设立依据、审批部门、法定时限、申请材料等信息,全县共编制流程图1011张。 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惠政办〔2015〕141号)精神,惠安县政府法制办参与梳理38个单位责任清单,对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核,共审核事项5286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26项。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一是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15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件,办结9件,4件正在审理中。今年复议案件数量比2014年多6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社会抚养费征收、食品安全领域。二是配合相关镇政府及行政部门承办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不服县政府及其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2件,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8件,与2014年相比,案件数量翻倍,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土地房屋征收、土地权属纠纷等。从案件类型及数量分析来看,一方面说明行政执法要严格规范,按程序办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说明人民法治意识增强,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也体现了法治社会的进步。 五、开展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工作 通过与惠安县法院对接,对惠安县近几年行政诉讼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贯彻行政诉讼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下阶段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的工作思路,并于今年7月份邀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莅惠培训新《行政诉讼法》,提高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提升行政执法素质。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根据2014年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指标评估结果反馈问题,要求惠安县质监局、文体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评反馈中行政执法案件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二是办理泉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有关提案的答复。三是县与惠安县法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四是会同惠安县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关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并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进行报备,2015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报备共13件。 七、积极参与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行政、民事调解,运用法律手段,协同有关部门调解各项纠纷;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拟草及把关合同协议或其它法律文书,如海飘污染问题、热电联产问题、农村产权工作问题等。三是围绕惠安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县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制调研和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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