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法院五年工作回眸
共受理案件105208件,办结100850件,涉及诉讼金额87.8亿元,年收、结案数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一组组亮眼数字,见证着惠安法院5年来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实足迹。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施“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县级失信联合惩戒办公室——惠安县失信联合惩戒办公室……一个个务实举措,记录下惠安法院5年来服务辖区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
创新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受邀在全国部分法院刑事审判调研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做法。创新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取得良好成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一次次改革创新,浇灌出惠安法院5年来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
从2017年到2021年,惠安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回眸过去5年,惠安法院的足迹铿锵而有力!
勇担服务大局使命 护航辖区赶超跨越发展
5年来,惠安法院勇担服务大局使命,护航辖区赶超跨越发展。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该院闻令而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打击违法犯罪通告,审结涉疫诈骗等犯罪案件7件。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司法服务复工复产小分队,驰援“疫”线,倾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推广网上诉讼、线上庭审、远程调解,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的正常运转。并用好惠民惠企政策,妥善化解涉疫民商事纠纷。
同时,该院站位全局,助力创优营商环境。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聘任代表委员、企业家等担任委员,搭建“法院+商会”协同解纷平台,共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1730”金融审判模式,高效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0408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供给侧改革,受理企业破产案件6件,妥善审理“泉州船厂”清算案,盘活资产12.25亿元,让“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有前景企业重获生机,助推转型升级。
此外,该院积极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县域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惠安县和台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先后成立;开创党建引领“三治融合”、诉源治理特色品牌,让更多纠纷解在基层、止于诉前;参与“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做好“山海文章”,共护绿色惠安、美丽惠安,成立惠女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设立林辋溪和洛阳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室,创新“文遗+生态”司法立体保护新模式……
栉风沐雨,砥砺担当。惠安法院融入中心工作大局,五载奋进,添彩高质量发展再谱华章。
恪守公正司法职责 共建法治惠安平安惠安
“被告人黄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2019年5月17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以原泉州台商投资区某村主任黄某为首的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落下帷幕,相关犯罪人员受到依法惩处的消息传出,群众拍手称快。
该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惠安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涉黑恶案件,也是该院恪守公正司法职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缩影。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过去5年,该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截至今年11月,审结刑事案件5179件。
为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定分止争,该院坚持调判结合,审结人格权、物权保护、侵权责任等民事纠纷案件4425件,以调解撤诉结案3604件,促进事了人和;审结买卖、承揽、建设工程等生产经营交易合同纠纷案件11387件,引领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110件,依法打击职业放贷、套路贷、虚假诉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涉房地产纠纷案件2309件,依法规制“一房多卖”“借名买房”行为,保障群众安居。
为构建全周期监管体系,提质增效,该院创新院庭长目标管理、审管办职能管理等“六位一体”审判管理格局,构建民商事审判实务会商研讨机制,全省首创审委会委员阅卷旁听制度,总结经验、解决难题,提升审判质效;实施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管,持续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效果。2021年1-11月主要审判质效中,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数387.29件,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9位;一审服判息诉率91.04%,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缕之任,千钧所托。惠安法院赓续正义初心,五年拼搏,司法质效再上新阶。
笃行司法为民初心 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5年来,惠安法院以一系列有力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该院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努力让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全面推广智慧诉讼服务,相继开通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移动支付等平台,成立跨域诉讼中心,拓展跨域服务职能,加推跨境诉讼服务等,全方位解群众诉讼之“急”。
用情解民生领域之“难”。该院组建“惠女法庭”,聘任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合力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平衡劳资关系,持续开展“根治欠薪”行动,为工人追回欠薪3015.63万元;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关怀,为困难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362.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84.7万元。台商区法庭积极融入辖区“园区枫桥”机制建设,构建“一体化”诉调对接机制,架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完善“一条龙”司法保障机制,高质效妥善化解劳资纠纷。
戮力解胜诉执行之“愁”。该院创新失信网格化曝光、失信彩铃、执行悬赏,全市首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白名单”制度,树立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的鲜明导向。建设自动化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破解被执行财产查找难、变现难的问题。
2018年5月,该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林某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查,其2名子女就读于某国际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依托惠安县失信联合惩戒办公室高效联动,向该学校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禁止被执行人的子女在该校就读,建议将其转入公立学校。
这是惠安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办理的首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强制执行案件,彰显了该院打击失信行为、保障胜诉权益兑现的坚定态度,该案入选泉州十大信用案例、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5年来,该院办结执行案件45885件,案款执行到位37.58亿元,分别为前5年的2.27倍和3.4倍。
该院还精心解阳光司法之“盼”。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开展网络庭审直播、上网公开裁判文书,开展清晨出击、扫黑风暴等专项执行行动,并进行网上直播,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广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改进提升各项工作。
利民之事,枝叶关情。惠安法院践行为民宗旨,五年耕耘,民生答卷再添厚度。
弘扬敢为人先精神 打造改革创新“惠安样本”
“谢大姐,您坐下,我们边喝茶边聊。”9月16日,在净峰镇莲城惠女调解室里,一名惠女调解员正在招待一名村民。
原来,谢女士在村里一家海带厂打工时不慎跌倒受伤,住院治疗花费1万多元。谢女士要求海带厂赔偿医疗费用,但厂方认为受伤者自己也有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长达数月。受理该案后,净峰法庭联合惠女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在8名惠女调解员温和说理、将心比心的劝说下,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
在惠安,惠女调解员发挥熟悉当地民俗风情优势参与纠纷化解已成常态。
为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弘扬惠女精神,创新惠女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惠女诉讼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联合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培植成立22家惠女调解室。建设“点对点”远程视频调解中心,联通基层惠女调解室,一网通三方,解纷资源聚合、法官靠前指导、司法保障跟进,开创基层自助共享解纷样板。
惠女多元解纷机制,只是该院在推进改革创新中打出的“组合拳”之一。5年来,该院弘扬敢为人先精神,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突破,打造改革创新的“惠安样本”。
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地结果”。该院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工作规则,改革文书审签机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创新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工作机制,重大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严防冤假错案。高标准建设台商区办公区,开创集中管辖、高效审判、扁平管理新模式,回应台商区发展需求。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试点示范”。该院创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跑出执法办案“加速度”;组建9个简案速裁团队,创新要素式裁判、表格式文书,促进简案标准化审理、高效化办结;推行全类型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简案速裁等高效办案模式应用尽用,做到民商事简案速审、平均30日内办结,简易程序适用率常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智慧法院建设发展“快马加鞭”。该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上线司法送达统一平台,创新“司法+邮政”协同送达机制,推行电子送达,破解文书送达难题;建设科技法庭21间,在惠安县看守所开设远程提审室,提升审判效率,便利群众诉讼;成立电子文档中心,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逐步实现无纸化办案;自主开发“E执行”微信小程序,首创预约履行模式,有效解决执行法官难找、异地难跑的问题。
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惠安法院秉承爱拼敢赢,五载接续,改革创新再创新绩。
五年砥砺铸辉煌,创新实干谱华章。该院连续四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院集体获25项、个人获141项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先进典型。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担当公正司法使命,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惠安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林天法坚定地表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