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投入近10亿补助城乡居民医保 惠及约142万人

15.06.2019  03:03

  本报讯(记者 张诗)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9年度,我市财政预计投入9.67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将惠及全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共计142.2万人。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广大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一张医疗呵护网。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增强全市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晚报记者了解到,相比2018年度,2019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50元调整为680元,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320元。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从原来每人每年930元调整为1000元。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为了不增加弱势群体缴费负担,按照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个人无须缴纳保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8年度数据显示,我市全年共补助3.14万名弱势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民生兜底”的功能。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