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牵百姓 法润乡土
乡村治,则百姓安。人民法院如何定位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继而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突出强基导向,先后在磻溪镇赤溪村、硖门畲族乡柏洋村、佳阳畲族乡三地设立法官工作室,画大“同心圆”、做强“朋友圈”,为推动乡村振兴增添法治新动能。
便捷+智能,播撒为民的种子
“法官,我们要离婚!”日前,来自磻溪镇金谷村的老廖和妻子带着怒气来到了位于赤溪村的法官工作室,一进门便对福鼎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庭长周冬冬说道。
原本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廖和妻子,却因生活矛盾,铁了心要闹离婚。在了解双方的矛盾根源后,经过周冬冬多次耐心调解,2021年7月23日,他们达成了和解,表示将继续把日子好好过下去。
“金谷村距离赤溪村不到十公里,在设立赤溪村巡回办案点前,金谷村的村民想要打官司,得来回上百里山路,极不方便。”周冬冬说。
早在2013年,福鼎法院便以赤溪村为试点,打造以“六入村居”(即便民诉讼入村居、查明案情入村居、指导民调入村居、服务发展入村居、普法宣传入村居、干部帮扶入村居)工作法为核心的“赤溪模式”,构建以“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无讼建设联络员”四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
此后,福鼎法院以“赤溪模式”为样本,整合司法资源进行复制推广,3个人民法庭、3个法官工作室、7个巡回审判点布局逐步形成,密织“庭室点”三位一体乡村便民服务网。
经过精耕细作,“赤溪模式”这颗种子不断在闽东大地生根发芽。
“目前,每个法官工作室均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首问责任制、便民服务承诺制、电话预约制,配备远程视频系统,切实为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司法服务。”福鼎法院院长吴杏良说道。
联动+协同,培育化讼的土壤
“不用上法庭,纠纷就有了圆满的解决结果。今天我代表安仁村19户村民送上锦旗,感谢你们!”1月15日,村民老雷作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的当事人代表,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真心为民”的锦旗交到福鼎法院法官彭莉莉的手上。
这起案件还得从21年前说起。当时,老雷的3个同村人作为代表和王老板签了一纸租赁合同,将包括老雷在内的22人名下的一块土地租给王老板用于建设水产育苗室,合同一签就是30年。21年来,双方相安无事。可到了2021年初,老雷等19人因为租金问题和王老板“撕破脸”,最终闹到佳阳法官工作室。
“你们现在不认这个合同,一旦对方决定把育苗室拆了,你们再想出租就难了。”
“育苗室拆了也费钱,何况要再找一个像样的地块也是难事……”
彭莉莉以“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头做起了双方的工作。
最终,经过一番权衡,老雷和王老板各自退让一步,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也由原来的每年5000元上升为2万元。
佳阳畲族乡,地处闽浙边界,是福鼎重要畲族人口聚集地。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渔纠纷时有发生。如何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2021年,福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佳阳乡建成的法官工作室,与司法所、派出所、海洋与渔业局等多部门协作建立联动解纷机制,探索形成“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诉源治理格局。
“派出法庭不定期前往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员工作,聘请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彭莉莉说。这些一线运作的工作模式和调处力量,为推动乡村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强大合力。
据统计,2020年来,福鼎法院共受理涉乡村民商事案件5399件,其中诉前调解达2460件。
法理+情理,贯通民情的桥梁
5月,时值初夏,晌午过后的风吹得小赖的心火直蹿。
“当时你把孩子的抚养权抢走,原本以为你会对孩子好,可现在倒好,孩子被打了哭着喊着再也不回你家!”5月7日,小赖在柏洋法官工作室内一手拽着前夫的袖子说道。
原来,小赖和小段在生育孩子小宝后不久离了婚,孩子归小段抚养。离婚后小段与别人重组了家庭,没能给小宝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迫使小宝逃回到母亲家中不愿意再回到原来的家。小赖觉得小段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所以来到柏洋法官工作室诉请变更小宝的抚养权。
最终,经过福鼎法院太姥山人民法庭法官郑秋卉的耐心调解,小赖与前夫小段达成调解协议:小宝仍归小段抚养,小赖享有探视权。
“我们法官在办案时不仅要讲法理,更要讲情理。”送走小赖两人后,郑秋卉感触地说,尤其是在处理乡村涉家庭伦理类纠纷时,找到与当事人情感的联结点是开展调解的关键所在。
在司法工作中引领乡村良好风尚,福鼎法院注重在“联”字上下功夫。一方面,法官通过办案打通和群众的情感互通渠道,达到情感共鸣、法理共通;另一方面,打通与乡村力量的协同互助渠道,达到共同治理、共享和谐。
对于后者,太姥山法庭庭长林进务深有感触。在他办理的多起土地纠纷案件中,不少是巧借村里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协助开展调解的。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的意义不限于定分止争,更在于融入乡村治理、纯化乡俗民风,从而进一步提升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林进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