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手机就是“探头” 随手拍,晒交通陋习给漳州交警有赏金

28.04.2016  17:05

  机动车加塞,车窗抛物,司机开车抽烟、拨打电话,不让行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非机动车不按道路行驶、逆行,行人闯红灯……即日起,您的手机就是流动的“监控探头”。只要您在全省境内发现这类交通陋习,都可以用手机拍下,以私信的方式向“漳州交警”微信平台投稿。请您注意,拍摄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确保自身安全。

   如何参与活动?

  1)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漳州交警微信号“fjzzjjzd”,关注成功后参与活动。

  2)拍摄的照片、视频以#交通陋习随手拍#+您的姓名+手机号码+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200字以内)的格式发送。

  3)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4)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5)拍摄的视频时间不超过30秒。

   悬赏金额怎样设定?

  奖项设立普通奖、特别奖。

  1)活动期间,拍摄的照片、视频被采用的,予以50元的电话充值卡奖励。

  2)被采用的以下照片、视频予以100元、200元不等的电话充值卡奖励。

  ①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重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予以100元电话充值卡奖励。

  ②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给予100元电话充值卡奖励。

   悬赏金怎么拿?

  1)福建公安交警总队将获奖人名单、联系方式提供给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由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直接将奖金充值到获奖者投稿时提供的电话号码中。

  2)同一个人拍摄同类违法行为不予重复奖励。 ☉郭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