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被列为龙岩市重点打击对象

29.01.2015  19:57

编者按

年关将至,农民工能否拿到工钱回家过年,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狠刹这股歪风,同时更好地引导农民工依法 维权,认识到“恶意讨薪”同样将受法律严惩,积极营造“依法付薪”光荣骄傲、“依法讨薪”方才有效的良好氛围,本报特组织本期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工钱不用讨

昨日,在长汀县古城镇徐源豆腐干厂打工的胡马三(左)高兴地领到了工钱,再过几天就可以回江西过年了。胡马三说:“我已在这里干了三年,从来没被欠过工钱,就和国家公务员一样,月月兑现,从不担心。” 记者 朱裕森 摄

四个一”剑指“欠薪

恶意欠薪”被列为我市重点打击对象

(闽西日报记者 莫志强 傅晓君)

2010 年11月初,任某成承包了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武平第九期旧城改造工程部分泥水作业项目,于次年5月11日从公司项目部支取16万多元工程进度款 后,拒不支付54名工人工资15万多元,并于当晚携款潜逃。一个月后,任某成被抓获归案,其妻凑钱为其还清欠款。最终,任某成被武平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 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昨 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案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我省首例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的刑事判决。以此 为新起点,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企业欠薪”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通过采取打击、约谈、协调、监控等方式,较好地化解了劳资矛盾纠纷。

欠薪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

去年以来,我市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上虽做了积极努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结起来,欠薪有以下主客观两方面原因。

从主观方面看,个别企业和个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不支付,一些工程承包人、班组长虽已基本结清应得工程款,但不首先考虑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而是以讨要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甚至假借“欠薪”要挟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增加工程款。

从 客观方面看,受总体经济下行影响,我市部分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和融资困境,导致停产、裁员、待岗等问题,减薪、欠薪矛盾时有发 生;建设施工工地存在日常预支工人部分生活费,年底或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工资现象,导致年底建设施工领域容易集中发生工资拖欠事件。

多部门合力共为积极应对

对 于出现的“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的20个“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合 力共为、积极应对,如今年1月初,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就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合召开专题会,共同议定建立完善案件移送前沟通协作机制。

根 据这一机制,人社部门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企业或个人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之日,同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并将有关案件材料复印件转呈公安部门预审, 以便其同步提前介入调查;涉案企业或个人限期完成整改的,人社部门告知公安部门案件办结不再移送;未依法整改的,人社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移送案 件,公安部门自接到移送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打击一批 形成威慑

打 击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是1月初市委政法委组织市人社、法院、检察院、公安、住建等部门,梳理出中心城区群体性劳资纠纷重点隐患(10个重 点企业和项目),并将其列为涉稳重点隐患问题时,所明确的“四个一”跟踪督办方式之一。市委政法委要求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恶意 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案 例:去年10月起,新罗曹溪月山安置小区C标孙某波班组工人多次发生以讨薪为名阻挠工地施工、堵路等违法行为。据查,龙岩一建筑公司将该工程地下室7—8 区模板工程转包给孙某波,应付总工程款约30万元,该公司支付了26.7万元。但基本结清工程款后,孙某波自称仍欠73名农民工22.4万余元工资未支 付,并组织农民工上访讨薪。

经调查取证,今年1月4日,市人社局依法向市公安局移送孙某波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于1月5日立案侦查。随后,孙某波在贵州被抓获并被押解回龙岩。

约谈一批 摆法讲理

我市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分别立足各自职能,约谈一批严重欠薪和不理性维权“以闹求解决”的对象,向其宣传《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应讲的道理,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力争使事态向好的方向转变。

案例:去年12月起,新罗西陂卧龙安置小区黄某明班组工人多次发生以讨薪为名对工地拉闸限电、堵塞公路等违法行为。据查,厦门一建设公司为该工程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其将模板施工项目分包给龙岩一劳务公司,黄某明又与该劳务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书。

后 来,该劳务公司与黄某明因工程纠纷终止协议,经结算,其需向黄某明支付总工程款约223万元,并支付了217万元。基本结清工程款后,黄某明仍欠49名农 民工70余万元工资未支付,并鼓动农民工以极端行为多次集体上访讨薪,不配合人社部门立案调查。黄某明班组管理方随后被公安部门牵头约谈,之后开始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