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下发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通知

13.03.2015  11:07

   近日,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质监系统在2015年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

  《通知》表示,为切实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精神落到实处,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5年,各地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确定的2015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包括3项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对辖区内使用的量大面广的农资产品开展免费检测,积极推广现场快速检测;公布执法检查抽样检测结果和辖区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和“12365”举报投诉电话。确定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全国集中行动月。

  二是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继续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打击制售劣质化肥,重点是产品有效含量不足的违法行为;打击虚假标识,重点是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证生产,对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黑窝点,报送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要在春季和秋季组织化肥产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

  三是深化区域整治工作。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推动农资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的前后对比,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通知》要求,要强化农资执法打假责任。按照综合执法、统一管理、系统联动的思路,尽快建立起适应分级管理、权威高效的农资打假执法体制,加快建立农资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把查办农资大案要案的情况列入工作考核。要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通过现场督导、案卷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农资案件查处工作,对于地方保护严重的案件,上级办案机关要提前介入,质检总局、省级质监局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健全农资案源搜集机制,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案源,对制售假劣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查;健全农资打假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收集、风险分析,注重挖掘和打击行业“潜规则”;在新的管理体制下探索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加强对重点涉农产品的执法打假。以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产品为重点,突出春耕、夏收等农时时段,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证制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