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进入四审 中国将迎“民法典时代”

09.03.2017  14:02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接下来几天,代表委员将就民法总则草案(下称草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于15日人代会闭幕会上表决。

民法总则草案为何如此重要?有什么亮点?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对草案进行了解读。

时代性和民族性共融

作为保障个人权益最重要的大法,民法典事关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素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纲,正所谓“纲举”方能“目张”,因此其对于整部民法典的圆融通达至关重要。

此次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草案,其“最大特点是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理念和21世纪的时代精神。”王利明表示,21世纪是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更是一个走向权利的世纪,应该强化对人格尊严和自由的保护。“民法的终极价值是对人的关爱,最高目标是为人的人格尊严和全面发展服务。从草案确立的基本原则来看,不论是彰显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还是体现人文关怀的保护个人权益原则,都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

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必须如实反映当今中国人的生活状况和他们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法律调整的愿望,因而又具有民族性。

王利明表示,草案提倡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包括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自愿原则保障个人对其私人生活、民事交往的自我支配、自我安排、自我决定,将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据王轶介绍,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法编、物权法编等各分编中,对家的重视会有更具体体现。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民法总则草案还对诸多社会热点进行了回应。

据王轶介绍,草案对于如何确认和保障个人信息权,公众十分关心。“目前,草案中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条文。不过更多专家认为,这很难从民法角度回应公众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关切,希望未来能在民法典分编中予以更多体现。”王轶说。

此外,草案还对“一老一少”问题进行了回应。“一老”指老人问题。草案首设了“成人监护制度”,明确配偶、父母、子女等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堪称适应了老龄社会的现实需要。

一少”指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标准问题。专家们在讨论时都支持将其从民法通则的10周岁调整为6周岁。

王利明表示,在保护公民权方面,草案有许多亮点。除了加强人格权保护外,在财产权方面,草案第一次使用了“平等保护”表述,是对物权法的重大完善,彰显了民事法律“私权平等”价值取向。此外,为应对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发展需要,草案对知识产权客体进行了详细列举,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同时还规定了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该规定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

民法典编纂全面启动

去年5月底,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已全面启动。据王轶介绍,作为5家参与单位之一,中国法学会专门成立了5个课题组,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就各分编分别提交专家建议稿。“在这个过程中,各课题组对一般性民事立法,行之有效的继续保留;非改不可的作出了相应修改。

今年2月,各课题组已完成各自的专家建议稿,其中既包括条文设计,又包括立法理由和参考立法例。目前,建议稿已提交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轶表示,民法典后续编纂工作将会对业已颁行的一般性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会增设如“人格权法编”之类的新内容。

如果一切顺利,整个民法典编纂工作能在2020年全部顺利完成。我们会群策群力,编纂一部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民法典,这是所有法律工作者的梦想。”王利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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