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急需“救命钱”法院来帮你 同安推便民新举措

14.11.2015  11:07

  11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法宣)出了交通事故,急需“救命钱”,但伤者和肇事方却都无力承担医疗费,怎么办?11月12日,同安区人民法院举行交通法庭成立6周年新闻发布会。导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解决事故双方无力承担“救命钱”的困局,同安法院近日新推出了“互联网+车险”的便民新举措。

  据同安法院副院长刘辉煌介绍,该院交通法庭从便民角度出发,倡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共同开发网上审核系统,共同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并将其设立在交通法庭。

  今后,发生事故后,伤者可通过该平台提出欠费治疗或保险公司先予支付部分医疗费的申请,保险公司结合医院和交通法庭提交的伤者病历情况、需要预支的医疗费额度、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保险等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将可预支额度反馈给交通法庭。然后,交通法庭根据伤者申请结合保险公司意见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并网上回传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将欠费额度通知或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医院。

  这一举措,旨在妥善处理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且伤者又急需治疗的交通事故引发的索赔纠纷,以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避免事故伤害扩大化。

  据介绍,6年前,同安法院在厦门全市率先成立首家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6年来,该法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前置司法鉴定程序,引进保险公司合庭办公,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获得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