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打开公众亲历司法之门

22.12.2015  12:08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通过新形式、新载体、新媒介,打造了一系列司法公开品牌,通过创建公民司法体验基地、在官方微博发布“老赖”信息、邀请“法庭义工”进驻法院等工作,提升司法亲和力。2014年5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改革试点法院”。

  ■“体验式”平台 公众天天参与

  北京游客李菁菁已经数次来鼓浪屿观光旅游。今年国庆节来厦,她发现鼓浪屿有了一处新鲜地儿——公民司法体验基地。

  “我还没进去就被入口处的彩绘形象墙吸引了。”顺着李菁菁所指的方向,记者看到,这条名为“屿法探源”的彩绘墙有7米长,上面以清新自然的彩绘勾勒出公民在海上花园迎接载有法典帆船的美好场景,寓意法院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旁边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争相与彩绘墙合影留念。

  坐落在鼓浪屿景区的公民司法体验基地是思明区法院打造的全国首个以司法互动为主题的公益项目,集司法体验、法治宣传和廉政教育等功能于一体。该基地充分挖掘鼓浪屿的地域元素及文化底蕴,融入了“日光岩”、《鼓浪屿之波》五线谱形状、鼓浪屿“会审公堂”等极富地域特色和司法内涵的元素。

  走进公民司法体验基地,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进行。与众不同的是,这场“庭审”的法官和唇枪舌剑进行激烈辩论的当事人双方都由游客扮演。社区居民、厦门大学法学院学生和鼓浪屿上的游客等约60余人在侧旁听。

  这是公民司法体验基地里的又一个特色场景。在模拟庭审开始前,法官都会对司法体验者进行指导,使之尽快进入角色。

  “法官事先对庭审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指导。第一次在如此逼真的场合上参加模拟庭审,感觉我们的审判方式跟以前在电视剧上看到的挺有差别,很长见识。”李菁菁在参加“模拟庭审”后说。

  思明区法院鼓浪屿人民法庭庭长江玉华介绍,基地在鼓浪屿法庭旧址上改造而成,游客每天都可以来参观,包括旁听庭审、模拟庭审,还可参与互动式的司法体验项目,从而增进对司法工作的了解。

  司法体验基地还准备了“品法”主题片,系统性地介绍我国悠久的法制历史;更配备“3D司法体验”项目,通过3D取像功能和三维虚拟成像技术,让参观者置身于虚拟的古今中外审判场景,体验厦门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件和古今中外著名案件的庭审。

  “活泼的形式扭转了以往法院在我心目中神秘而严肃的传统印象。”在参观公民司法体验基地后,李菁菁高兴地说,“通过互动式司法亲身体验中国法制发展历程,我感觉跟司法‘亲近’了许多!

  ■“微曝光”平台 助力惩戒失信者

  “现发布被执行个案信息:申请执行人陈某、陈某某、林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某名誉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院即将微博曝光信息予以屏蔽,现予公布。”这是思明区法院官方微博“@思鸣法槌”进行失信曝光取得的成效。

  陈某等三人与林某某因名誉权纠纷起诉到思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林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当地报纸连续三天公开发表道歉声明,且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核查。

  然而,在法院判决后,林某某却迟迟未登报。陈某等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实,林某某未在住所地,而是在外地工作生活,执行法官无法联系其前来履行义务。

  思明区法院将这一情况在官方微博上进行曝光,并将林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微博消息一经发出,得到广大网友的转发。林某某也通过微博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通过电话主动与经办法官联系沟通,并将拟刊登的致歉声明传真给法官审阅。后林某某在报纸上连续三次刊登致歉声明,此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法院遂将曝光信息从官方微博上撤下。

  思明区法院于2012年5月创立“微博曝光台”工作机制,将微博发布引入执行工作当中,利用微博公开曝光那些赖债不还、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不讲诚信的被执行人,邀请网友参与追踪,使之成为一个执行监督台。

  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明辉表示,社会民众通过“微曝光”平台可以持续关注个案被执行人,从而通过“微媒体”的力量给其施加舆论压力,从心理上催促其主动还债,甚至还有网友通过微博、微信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微曝光”平台开通以来,累计依法公开曝光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3376人次。在曝光案件中,75个案件被执行人在被曝光后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到位金额近1180万元;近百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涉及金额超过1750万元。案件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同比分别提升了5.2%和6.1%。

  思明区法院还坚持利用新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准确表达官方声音,向社会公众传递审判热点和法院工作动态,提供诉讼指引,开展法制宣传,回应网民诉求。同时借助新媒体举办各具特色的庭审直播、微博直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网民互动。

  仅2014年以来,思明区法院参加和组织“微访谈”活动8场,通过网络直播庭审7场,让社会通过网络认识法院、了解审判。

  ■“参与式”平台 传递司法亲和力

  11月的厦门,仍是温暖宜人。记者来到思明区法院审判法庭大厅,几位身穿红马甲的“法庭义工”正热情地接待当事人。“您好,我是‘法庭义工’,有什么可以帮您吗?”问询记者的是“义工”许幸福。

  “法庭义工”机制是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合作开展的法庭公益志愿服务项目。它不仅承担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司法辅助工作,也成为法院司法公开的一道窗口。自2013年9月实行以来,“法庭义工”的队伍逐渐壮大,他们中有退休老人、学生、自由职业者、美发师、公交司机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人。

  许幸福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热衷于帮助邻里。在思明区法院刚启动“法庭义工”工作机制的时候,他就自愿报名,已经是“法庭义工”里的“元老”。

  “以前对法院工作并不了解,感觉很陌生,法官都很严肃。担任‘法庭义工’以后,我近距离地接触法院工作,算是参与其中,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理解。”在与记者简单寒暄几句后,许幸福又接待起当事人。

  王阿姨是一名来法院开庭的当事人。初次来到法院,她有点摸不着头脑。转了几圈,紧张的她仍然找不到法庭,便有点情绪,抱怨起来。许幸福见状,赶忙上前指引,最终帮助王阿姨顺利找到开庭地点。

  “之前,我一直觉得司法高高在上,不贴近人情。现在有‘义工’主动为我服务,很亲切。”王阿姨说。在等待开庭的时候,许幸福还特意递上一杯热茶。在茶香中,王阿姨紧张的情绪得到了舒缓。

  然而并不总是平静。不一会儿,一阵吵闹声传来。

  郑某陪女儿来法庭打离婚官司。女婿出轨,导致自己女儿家庭破碎,他遇到女婿后,气不打一处来,二话不说就冲上前,与女婿厮打在了一起。

  承办法官和来自厦门工学院的“法庭义工”曾月等人听到声音后,立即冲上去将郑某和女婿拉开,并把郑某带到隔壁房间坐下,劝说安抚他。

  “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老人家还是要自己注意身体。”法官和曾月一边劝说,一边端来茶水,“婚姻讲究缘分。年轻人合则在一起,散了以后,更能找到幸福。所以千万不能再打人,这是违法的。”在法官和曾月的一番苦心劝慰下,郑某逐渐恢复冷静。一场风波就这样消弭于无形。

  曾月说:“以前对法院的了解往往停留在影视作品的层面上,自己亲身参与了‘义工’这项工作,感受到法院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也对法官多了佩服和崇敬。

  许幸福也认为,担任“义工”让自己了解到了法官工作的不容易,“每天都站在矛盾的最前沿,有时候还要遭受当事人无理的谩骂和指责,很辛苦”。

  正是因为对司法工作的进一步了解,如今,许幸福在担任“法庭义工”的同时,还申请成为思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法官化解纠纷。

  “司法机关和法官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严肃、刻板。‘法庭义工’本身是普通群众,他们扮演着与司法工作者不一样的身份和角色。他们提供的便民服务更具有亲和力,有助于让其他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工作,从而对司法机关形成全面的认识。”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张嵘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