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法院三个平台搭建司法拥军网

28.07.2014  10:23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法律维军网”、“军人法律实践基地”、“维军合议庭”为平台,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扎实开展司法拥军工作。近日,思明区法院被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法律维军网” 搭建学法平台

  “我家上世纪70年代建的房子,办理的宅基地手续齐全,现在政府要重新规划、拆迁,要对我家的住宅收宅基地地皮费,是否合理?”刚入伍的新兵小宋在思明区法院法律维军网发帖寻求解答。这个问题很快就在“法律咨询台”得到满意答复。

  2011年7月,思明区法院与厦门警备区共建法律维军网,为部队官兵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对接信息化时代下的部队广大官兵司法新需求。

  据介绍,法律维军网共设有“涉军大讲堂”、“法律学习室”、“案例众家谈”、“诉讼点点通”、“维军新动态”、“法律咨询台”、“法院直播间”、“法律论坛”等栏目,各个板块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点,结合典型案例,提高官兵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思明区法院还实行网站联络员制度,针对执行、民事、行政等问题随时接受官兵的法律咨询,实现法制宣传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

  法律维军网还是官兵学习充电的好地方,为官兵提供电子类法律法规和司法考试辅导书籍上百部,甚至还包括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热点案件。

  “我们希望借助这个平台为官兵提供辅导学习材料,为他们参加司法考试提供帮助。”思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戴建平介绍说,“现已有四名官兵借助法律维军网的学习,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法律维军网符合信息时代下的官兵维权需求,促进了部队官兵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厦门警备区政治部主任刘建军说。

  “军人法律实践基地”助力“四员

  “在这身绿色的军装下,如今我又多了一个身份。今后我将珍惜这个新身份,更好地服务官兵司法工作。”已有12年军龄的林德和在接过思明区法院的法官助理证书时,动情地说道。

  思明区法院与驻厦某部队共建“军人法律实践基地”,通过聘任军人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共同化解涉军纠纷。在“实践基地”平台上,法院还常态性地举办以部队官兵为开放对象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官兵旁听庭审,到军营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思明区法院聘任了三名现役军人担任法官助理,开展涉军案件的调解等工作。这些现役军人法官助理扮演“法官的助理员”、“军地共建的联络员”、“涉军案件的调解员”、“部队普法的宣传员”四种角色,每次聘任期为一年,平时在军营,每周至少一天到法院工作,主要负责涉军案件的调解工作、涉军法律问题的调研和法律维军网的日常维护,收集官兵司法需求。

  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张嵘强调说:“‘军人法律实践基地’的启用,为军人学法、用法、普法和纠纷化解打造了一个更加宽阔的平台。”

  “维军合议庭”保障军人权益

  郑某是驻厦海军某部的一个军官,新婚后的他将婚礼的录像带委托厦门某电脑商店制作成VCD,不料商店不但没完成VCD的制作任务,反而将录像带丢失。郑某与妻子一起将电脑商店起诉到了思明区法院。思明区法院维军合议庭受理后,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最终案件达成和解,有效地维护了郑某的合法权益。

  维军合议庭开设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受理涉军案件165件,审结157件,平均审理周期31.53天。

  思明区法院维军合议庭审判长戴卫真说:“我们审理涉军案件并不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把调解工作贯彻在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在审理中注重对军人的人文关怀,比如排期开庭的时候尽量避开部队的作训时间,案件审结后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

  为保障工作有序进展,思明区法院还与厦门警备区、驻厦部队、人武部等单位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部队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相关庭室还有专人负责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