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1.09.2018  18:31

  导报讯(记者  沈华铃)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浙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纪委监委获悉,思明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莲前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浙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杨浙闽在担任思明区委办副主任等职务期间,接受相关公司工作人员礼卡礼券共计价值人民币10000元,未按规定登记交公。此外,杨浙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案发后,杨浙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原保安黄建兵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6月,黄建兵利用职便,私自用公车加油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161.49升,共计人民币1147.36元。案发后,黄建兵受到辞退并退赔相关费用处理。

  3。思明早教投资有限公司总监助理、负责人何锦裕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2月29日,何锦裕驾驶公务车至杏林青少年宫附近办理私事。案发后,何锦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莲前街道洪文社区居委会原司机郭永原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郭永原利用职便,13次驾驶公务车办理私事。案发后,郭永原受到辞退处理。

  5。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吴志天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9月,吴志天驾驶公务轻型厢式货车先后4次帮助他人运输泔水桶至中华城和天朗壹水湾酒店。案发后,吴志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