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司法局:让法治融入百姓生活

12.07.2014  19:35

创新普法手段 实现从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
思明区司法局:让法治融入百姓生活

福建日报记者 邓婕通讯员 林红如 陈雅琪

滨海司法所联合辖区书法家为社区居民送上春联。(资料图片)朱毅平摄

      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厦门市的中心城区思明区来说,法制宣传教育更是实现“美丽厦门”和“幸福思明”的重要环节。

        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思明区司法局局长韩少闽指出,传统的普法手段难以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必须在普法形式上力求多样性,在普法内容上突出实效性,用人性化、艺术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才能有效地营造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责任在肩,意识先行

        韩少闽在接受采访时,说了这样一个事例:美国公园里,人群如织,却都自觉地把垃圾放进袋子里,扔进垃圾桶。“意识很重要,推进普法工作,首先要意识先行。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思明区司法局充分领悟要求,在今年举办了全区反渎职侵权法律知识网上普法考试,共有2652人参加和通过考试,有效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同时,还组织全区各部门近200人召开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培训会,要求普法联络员和骨干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推动部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随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行动的全面铺开,思明区司法局深入结合两节维稳、综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禁毒宣传月等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进社区,法制春联送居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创新载体,营造氛围

        集体合唱,实效颇丰

        家住筼筜街道振兴社区的王琛阿姨站在社区门口的LED法制显示屏前对新邻居说:“这个显示屏,太方便我们这些老人了解法律常识啦!

        王琛阿姨所说的LED显示屏,是思明区司法局近期着力“抢占”的新普法阵地。该局利用96个社区近百块LED显示屏,实现“全天候”法制宣传。“我们来往经过,总会驻足观看学习,”王琛阿姨高兴地说,“现在只要碰到有关法律的事,脑海里马上能‘跳’出显示屏出现过的内容。

        创新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思明区司法局把握法制宣传不同时期的特点规律,采取市民看得懂、听得进、记得牢的形式,潜移默化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如今,扫扫二维码,便能进入“法治思明”、“法治筼筜”、“鹭江法律帮你忙”等微信平台,随时接收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社会法制新闻、法律法规常识等图文并茂的资讯;在公交城市T频道和机场、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固定终端,还能看到《无证烧烤谨慎食用》、《阿根打工记》等普法微电影。

        近日,思明区还有了自己的法治代言人——卡通形象法律小博士“安安”,市民在“安安”的引导下,可参加思明区法治文化之旅寻宝活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关系的转变。

        “六五”普法以来,思明区司法局在全区共举办了各类普法活动2455场,受教育人数达到44万人次。在韩少闽看来,思明区的普法工作已经进入向纵深推进的阶段,“现在的目标是力求覆盖面更广、重点更突出、宣传效果更好”。

        “感觉真是太棒了!”群惠小学的宗煌同学在参加了鼓浪屿公民司法体验基地的“法治之旅”后兴奋地说。嘉滨小学的郑雅芝老师也表示受益匪浅:“在互动体验和情景模拟等有趣的活动中,学习到了丰富的司法文化和法律知识。

        从原来的“一人高歌”到如今的“集体合唱”,体验基地是区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与依法治区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担责任的一个剪影。

        目前,思明区已经建立了“厦港法律港湾”等20多个实体性教育基地。在铁路廉政法治文化长廊,市民能在散步中了解法律的发展历程;在中山路法律驿站,市民和游客能随时进行法律咨询;而演武二小校园法治教育长廊和法治漫画涂鸦墙,则能让学生们时刻受到法律熏陶。

        就在不久前,思明区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是厦门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对此,韩少闽坚定地说:“当司法融入百姓的生活,那么若干年后,法制中国的愿景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