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老婆与人有染 放火烧毁工地房子被捕

03.07.2014  13:56

  东南网漳州7月3日讯(通讯员 黄从余 黄敏惠 本网记者 卢丽娟)夫妻在一起打工,丈夫怀疑妻子与工头有染,酒后趁着酒劲与工头起冲突,被劝解,酒醒后,仍不甘心,便点燃房屋以此泄愤,造成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23279元。2014年7月2日,长泰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这名醋意满怀的丈夫。

  2014年3月19日晚,34岁的陕西人谢某酒后怀疑其老婆与自己的工头陈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与陈某发生冲突,后被民警调停。3月20日凌晨5时许,谢某酒醒后仍对陈某怀恨在心,为了泄愤便就拿出打火机将自己房间内的衣服点燃,并将衣服扔在床上致使被子燃烧起来,后谢某关上房门走到大门口。谢某因看到活动板房火势较大,怕伤及无辜,就回到活动板房将在二楼房间里睡觉的工友叫醒,工友被叫醒后发现着火立即跑出活动板房,谢某没有去灭火而是直接逃离了现场。该活动板房、板房房间里的物品及仅隔活动板房两、三米远距离的住户的一台空调室外机和四片窗户玻璃被火烧毁。

  2014年6月10日,谢某在上海市泰日辖区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鉴定,被烧毁物品的总价值为人民币23279元。经长泰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现场勘查认定:起火部位位于活动板房一层中间房间(即谢某居住房间)内,起火点为谢某居住房间东南侧床铺位置,起火原因为人为纵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