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怀孕遭好友老板“冷遇” 被调到前台做接待

14.10.2014  10:28

  福州新闻网10月14日讯

  主持人:本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

  调解员:陈光、纪小梅、邵建勋

  调解对象:赵某(32岁,孕妇,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职工)

  金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及其代理人陈某

  孕妇上班不能像以前一样工作,还得受照顾,产假期间不上班还得照常拿工资。因为这一待遇,很多女生就业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职女员工怀孕后,也有不少人与公司发生了不愉快的纠纷。

  赵某和老板金某本来早已认识,还是朋友,没想到怀孕后赵某也受到了“冷遇”。双方无法协商,赵某向鼓楼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投诉,调解员搬出法律他们才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