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念斌投毒案终审无罪当庭释放 曾4次被判死刑
原标题:念斌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其姐称“一定会要求国家赔偿”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 今天,“念斌投毒案”宣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念斌无罪。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被告人念斌被四次判处死刑。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致两人死亡。警方侦查确定系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念斌被抓获,经历了多次审判,四次被判处死刑,案件一度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但最终没有复核通过。
在案件审理的这八年中,念斌案形成“拉锯战”。一方面,念斌方邀请了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他们通过网络和媒体列举案件疑点。而另一方,控方和侦办此案的公安干警坚称没有“刑讯逼供”。
今天,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与念斌姐姐念建兰第一时间进行了对话。
记者:这场官司,对你家人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念建兰:这八年,我们家变化太大了。首先是我父母。念斌被抓四个月后,我父亲因这个事情悲痛过度去世。
我母亲为这个精神失常了,到处去找儿子。今年大年三十,我母亲去世。弥留之际,老人最希望见到我弟弟念斌。我向福建高院申请过,哪怕见五分钟。但是他们没有同意,说于法无依,我母亲就这样临走都没有看到亲生儿子。
我弟弟被抓的时候,他的儿子才四岁。我们一直告诉孩子,爸爸在国外打工,不方便回家。其实以前,孩子也是有些怀疑的。但是其他人问起,他总是说我爸爸在国外。我们的律师张燕生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国。她也会买些外国的东西、书籍玩具,以孩子父亲的名义带给孩子,让孩子相信爸爸在国外。
去年,公安的人没有经过我们,到孩子学校去找孩子。虽然老师没有让见,但是我们被迫告诉了小孩真相。从此这孩子越来越不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