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林业改革的“山”字经

15.02.2017  01:37
      中国绿色时报2月14日报道(记者 吴兆喆 张羽茜 黄海 刘建波)  福建林业改革起步早、力度大。
      早在2004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就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林业现代化。近年来,福建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属国有林场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林业改革文件,对全省林业工作作出规划安排。
福建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改革发展新常态,只有认识到位、适应主动、引领有为,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重点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创新林业体制机制,才能念好林业改革的“山”字经。
      深化林权改革
      林农向山要效益

      福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永安市洪田村被誉为林改的“小岗村”,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村民李桂林拿到了全国第一本新林权证。
      为让全省其他山区农村和洪田村、捷文村一样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2016年福建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在原有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又提出着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等多项措施。
      目前,福建各地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林业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提升了林业经营水平和效益。2016年,全省新增林权流转面积15.3万亩,累计1062.8万亩;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11家,累计3827家;新增家庭林场101家,累计554家。
      德化县丽玉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董事长陈丽玉介绍说,合作社通过自主经营和提供种苗供应链服务平台的形式,进行铁皮石斛、竹荪等生产经营,辐射带动周边6个村庄发展林下经济超过1万亩,社员人均年增收5000元。年过六旬的章传安夫妇靠在合作社打工,以及在合作社的指导下种植油茶和毛竹,年收入超过5万元;年龄相仿的罗金华夫妇,年收入近10万元。
      对于单家独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困境,福建各地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措施。2015年,全国首家省级林木收储中心——福建福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的成立,为推动福建林业改革发展迈出了更大步伐。目前,福建林权收储机构达到37个,南平、三明、龙岩等主要林区实现全覆盖。
      三明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公司在为林业金融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在全国首推贷款期限15年-30年、融资成本月息不超过0.6%的林权按揭贷款,同时引入资产评估、保险、管理等公司,形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和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解除了金融机构的担忧,让金融“活水”更快更好地流向林区。两年来,三明市林权按揭贷款8.1亿元。
      林木收储有限公司的成立,可通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方式,调动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向林农赎买重要生态区位商品林的措施,也解决了林农林木处置权、收益权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目前,福建全省各类林业贷款余额260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5.7亿元。
      据悉,到2017年底,福建将力争新建林权收储中心6个以上,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林场200个以上。
      国有林场改革
      打造多功能林区

      近年来,福建省级财政提高了省属国有林场事业经费,由原来每年95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亿元。投入经费10倍的增长,来自福建改革的力度和决心。
      长期以来,福建的国有林场承担着保障生态、科技示范等公益职能。但由于财政预算较少,部分林场处于找饭吃的状态。
      2015年,福建契合全国国有林场改革之机迅速行动。8月,副省长黄琪玉专门召集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协调会,就改革涉及的管理体制、公益类别、事业编制等关键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明确了改革的破题方向。12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并上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3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正式启动实施。《方案》和《意见》围绕保生态、惠民生,明确了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的功能定位,界定省属国有林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属性,并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的目标,即省属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1300万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有所增加、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
      上杭县白砂国有林场于2015年实施分区禁伐和限伐。2016年,获省林业厅批准,林场成为省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采用核心区展示、示范区带动、辐射区推广的模式进行功能布局,预计到2018年实现集科研、生产、科普、示范、休闲和养生等功能于一体。
      据了解,福建各地国有林场改革措施不尽相同。泉州市在9个国有林场开展了近自然经营试点,设计出桉树纯林改造、不同乡土阔叶树种混交套种等几种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营造异龄、复层和混交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效益。三明市明确改革以生态功能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为总体目标,将形成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国有林场管理新格局。
      创新体制机制
      做大做强山文章

      推进林业改革,贵在把握规律、因势而谋、顺势而为。
      2016年,福建继续强化森林采伐审批服务,省林业厅要求简化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实行采伐公示制度,加快审批速度;继续做好自然灾害受害林木采伐管理服务,特别是要确定采伐类型,合规合理使用分项采伐限额,促进受害林木得到及时采伐清理;适当放宽皆伐单片面积限制的规定,加快改造提升进度;落实重点区位商品林改造提升和冻害桉树清理审批月报制度。
      其中,泉州市与各级政府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是具体实施单位,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等作为管理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林木采伐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2016年,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3.86万立方米,仅为国家下达采伐限额的36%,相当于保护了10万亩以上的森林。
      据了解,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福建多个地市引导鼓励林农转变林木采伐方式,积极推广森林主伐皆伐改择伐,也就是在森林采伐时保留一定数量的林木,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各地按照分类经营和分区施策的原则,对生态公益林,严格管护、科学经营,促进其向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最佳状态发展;对商品林,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商品林生产的资源林政管理制度,集约经营,放活采伐利用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放开非林地林木的采伐管理,对非林地上的林木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即林木的采伐数量、采伐方式、采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决定,采伐实行备案制,经营者可随时申请采伐许可证,依法凭证采伐和运输;推进森林采伐指标分配新机制。
      按照《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到2020年,福建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净增5000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5800亿元。福建省林业厅还将主动参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的制定。
      此外,福建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也有收获。2015年,福建省被列入全国9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市)之一,试点时间为3年。2016年,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有序推进,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年6月,《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明确了机构组建、财政体制、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等方案,试点工作进展走在全国试点单位的前列。
      据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福建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在我国保护区面临众多挑战和机遇的当前,选择武夷山作为试验区,将有利于解决保护区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