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执行劳动报酬纠纷案

07.08.2017  18:38
  8月2日,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福建奔马机械有限公司现场变卖机械设备以偿还其拖欠工人工资。

  据了解,福建奔马机械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拖欠陆某等4人劳动报酬约6万余元。2017年5月,松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该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拖欠工人工资。因公司逾期未支付,陆某等4人于今年6月起分别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松溪法院受理该案,依法查封该公司全部机械设备、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等,并多次赶赴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福建奔马机械有限公司与工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该公司的机械设备、零件等处理给该公司的一个合作厂商,可利用的设备、零件由厂商原价收回,不可利用的配件则以废铁形式变卖,其中变卖款4万元用来偿还拖欠的工人工资。目前,余款仍在继续执行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